工作了這麼久,個性依舊沒有改變。

我會在遭到質疑的時候,馬上變臉,如果其他同事對我尷尬的笑,我回的笑容會只有嘴角一撇 (桀驁不馴的欠打臉),加上沉默,因為我內心堅定地相信,我不會犯這樣的錯。回到座位之後,我會馬上找出被誣賴的證據,比如我前一份經過大老闆批准的聯貸案,比如我上一份經過大老闆審閱過的委外開發合約範本,每一份證據都在在顯示出我的無過失。





接下來呢?

我不知道。

我再傲骨,也沒那膽子拿著證據去爭一口氣,請老闆跟我道歉。





職場上就是這樣不公平,但是拗脾氣的我永遠參不透這一點。我男友說我,老愛講實話,老愛逞強,老愛講出正確答案,但是結果往往對我自己不利,我卻在說出口之後才會後悔。或許我永遠無法像他一樣,對長輩啦、老闆啦,不管對不對胃口,都能應付得遊刃有餘。而我,只對個性比較合的很有辦法,而且我心裡有一把尺 (就是天秤座那把,別懷疑~),對待這些人就是基於公平互惠的原則在處理,冷漠以對的人我必定比她還冷,冷到最後她想熱我也熱不起來了。

新老闆曾經在開會的時候說,她要是講話口氣不好,肯定不是故意的,因為她都不自覺,請大家多多包涵。

但是我常常不想包涵;而當官的人滿口抱怨,我也一點都不想體諒。當市井小民領著微薄的薪水過活的時候,心裡想的就是:「不在其位不謀其政」,妳沒把好處分給我,我也沒必要幫妳分擔妳當官的煩惱與痛苦吧?更荒誕的是,被迫切需要的人可以肆無忌憚地我行我素,毀壞一切的原則卻仍倍受禮遇,這老闆該如何建立自己的威信?


嗯,發發牢騷,世界沒有停下來看我一眼,我還是要去改我的聯貸案法律意見。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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